村支书套取5.7万余元订单粮食补贴款获刑
2014年8月7日 周口律师 http://www.nntwhlbh.com/
谭某原是广西苍梧县石桥镇某村总支部委员会书记。其在任职期间,经受不住金钱诱惑,利用职务便利,套取订单粮食补贴款57840元并将其中的16480元予以侵吞,最终受到法律的惩罚。
2009年至2010年期间,谭某在协助该镇政府从事储备粮订单粮食收购和对种粮农户实行补贴(按要求交售粮食的农户可获得0.24元/公斤的补贴款)的工作中,在明知该村没有完成粮食收购任务的情况下,假冒该村村民名义编造虚假的申领补贴款材料,并由苍梧县东安粮食管理所相关工作人员虚构粮食入库手续完成订单粮食收购任务,共套取2009年度、2010年度订单粮食补贴款共57840元,将其中的41360元交给苍梧县东安粮食管理所后,对余款16480元予以侵吞。案发后,谭某将赃款全部退出。
广西苍梧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谭某身为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在协助政府从事储备粮订单粮食收购和对种粮农户实行补贴的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共骗取、侵吞公款1648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之规定,构成贪污罪。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逐依法判处谭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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