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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借“老板”光环 男子屡骗美貌女子得手

2015年7月21日  周口律师   http://www.nntwhlbh.com/
家住环江县水源镇三美村河中屯的女子韦璐霞,在与过路的陌生“老板”攀谈,轻易相信人间爱情,被男子以种种借口先后骗走了44000元。元月23日,广西环江法院以被告人蓝广文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一万元,退赔被害人诈骗所得。

  2012年9月27日中午,被告人蓝广文驾驶摩托车途经环江县水源镇三美村河中屯时,见被害人韦璐霞在水池边洗衣服,当时韦璐霞身上穿印有“深圳龙华富士康厂”的外衣。被告人蓝广文便下车与她攀谈,骗称其是环江思恩镇耐禾村下河屯人,曾经在深圳龙华富士康厂担任经理部主任,名字叫“韦宇”,现是建筑老板,并将一张已更改了姓名的“河池市地建建筑天虹装饰公司”名片递给韦璐霞,随后又带她到金城江看其承包“建筑工地”。取得信任后,被告人以投资建房急需用钱为由,先后三次骗走了韦璐霞44000元。之后被告人又以其母患病住院急需用钱为由,再次骗取韦爱玲钱财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环江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蓝广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假姓名、虚构事实的方法,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达44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来源: 周口律师
律师: 李鉴春 [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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