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781271663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刑事案例
职务犯罪资讯
刑事动态
罪名分析
访客留言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自首知识
律师文集
刑事案例
职务犯罪资讯
刑事动态
罪名分析
刑事文书
经济犯罪资讯
强制执行
经济犯罪
刑事诉讼
经济犯罪案例
罪罚轻重
刑事证据
自首知识
刑辩指南
文章列表
规劝同案犯自首能不能视为立功?
2016年7月18日
周口律师
http://www.nntwhlbh.com/
参与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归案后,在取保候审期间主动规劝尚未归案的其他同案犯投案自首,同案犯在其规劝下到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对该犯罪分子这一行为性质如何认定,目前尚无明确规定,认为应将其视为立功情节。理由如下:
1、符合立功制度的意义。我国《刑法》规定的立功制度的重要意义在于激励犯罪分子悔过自新并积极协助司法机关及时查处犯罪、提高办案效率,从而更好的实现刑罚的惩罚和教育改造功能。
2、符合法律规定的精神。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犯罪分子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同案犯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具有立功表现,这就充分肯定了促使同案犯归案行为的积极意义。规劝同案犯自首的行为,不仅完全具备了与协助抓捕行为相一致的促使同案犯归案的行为特性,而且省去了司法机关的抓捕环节、确保了该同案犯认罪伏法,较之协助抓捕行为更具有效率性和经济性,更应当认定为立功表现。
3、可以鼓励犯罪分子积极规劝同案犯自首。
推荐阅读:
自首与立功的两个问题
共犯自首与立功的区分认定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
文章来源:
周口律师
律师:
李鉴春
[周口]
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13781271663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nntwhlbh.com/art/view.asp?id=855841306330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交通肇事犯罪应当适用自首制度有什么理由 自首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2.自首抢夺罪犯多少年 符合自动投案行为的情况具体有哪些
3.自首和立功对量刑有何影响?山东涉黑犯罪集团1078人自首!涉黑犯罪自首如何认定?
4.受贿70万有自首情节的可判缓刑吗 投案自首能减刑吗最多减几年
5.自首的分类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周口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781271663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