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781271663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证据
文章列表

言词证据的弱点

2016年10月20日  周口律师   http://www.nntwhlbh.com/
  由于言词证据是“办案人员以外的人对案件事实的反映,它已不再完全是客观的‘事实’,而是经过提供证据的人的头脑‘加工’过的事实。在这些过程中必然要受到人的自然因素、社会因素和外在条件的影响,从而使言词证据产生可塑性和易变性的特点。这是言词证据的弱点。

文章来源: 周口律师
律师: 李鉴春 [周口]
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781271663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nntwhlbh.com/art/view.asp?id=863734945526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家属有权调查取证吗?关于我国刑事证据收集规则的思考
  • 2.证人证言作假怎么办?刑事案件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 3.对视听资料的审查判断原则 民事诉讼证据收集与异议制度的比较研究
  • 4.监控录像能作为刮车直接证据吗?间接证据定案条件是怎样的?
  • 5.短信可以作为证据吗?
  •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周口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781271663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