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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青年伙同他人盗窃饭店强奸服务员被判20年

2017年7月18日  周口律师   http://www.nntwhlbh.com/

  正义网安徽8月15日电 (通讯员 赵春燕 刘维玥)1991出生的方郑,仅有小学文化程度。2008年,未满十八岁的他就因犯盗窃罪被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刑满释放之后,他并没有感受到社会和司法系统对他的关心和帮助,没有一技之长而又想不劳而获的他,为了满足日常的高消费,在刚满十八岁的时候再次走上犯罪道路,伙同他人实施了持抢抢劫、强奸、盗窃等多起严重危害社会和他人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2011年8月10日,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方郑有期徒刑二十年,剥权政治权利五年,罚金11000元。

  2009年5月份以来,方郑伙同他人,在深夜通过撬、别防盗门、窗户等方法,进入沿街商店,实施了近十起盗窃。疯狂的作案并不能满足他,觉得来钱太慢的他在2009年6月27日深夜伙同袁维、洪灿、王彪、朱碧辉等五人预谋后,来到淮南市田家庵区商贸文化广场内,按事先分工,由王彪、朱碧辉在楼下望风,袁维、洪灿、方郑三人蒙面持枪,通过破坏大门的手段进入四楼的一家饭店内,先用透明胶带封住店内服务员二名服务员的嘴、捆住手脚,抢到手机、香烟、现金等大量物品后,洪灿拿着抢来物品先行离开,与王彪、朱碧辉会合后逃离现场。而方郑和袁维又在饭店房间内对二名服务员实施了强奸行为。案发后,由于受害人的报案,在2009年7月袁维、洪灿、王彪、朱碧辉相继落网。可是就在同伙被抓获后,方郑仍旧未能引以为戒,阻止自己的犯罪脚步,在结识了新的“朋友”后,方郑继续着自己的“营生之道”,直至被抓获。可是疯狂的犯罪行为难逃法律的惩罚,鉴于其所犯以上罪行,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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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李鉴春 [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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