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报被占土地骗取补偿款
2008年10月间,永泰县同安镇某村的土地被中铁二局二公司向莆铁路FJ-5B标项目部临时征用,被告人该村村民檀某以儿子的名义多报了3。3亩被征用的土地,骗取了该项目部临时用地补偿款人民币19800元。案发后,被告人檀某已将全部赃款退出。
构成诈骗怎么量刑
福建省永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檀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己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能够自愿认罪,如数退赃,可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永泰县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谭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