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女留学生嫌犯落网
据北青网报道,波鸿警方介绍称,第一起案件发生在今年8月6日,一名21岁的中国女留学生在波鸿大学附近遭到强奸。事发时正处白天,天气晴好,受害者被拖入街道边的树林内约15米处被强奸。
第二起案件则发生在11月16日傍晚时分,另一名27岁的中国女留学生下课后在返回学生宿舍途中,突然被人从身后袭击,并拖入路边的树林实施性侵。事发地点距离学生宿舍只有大约200米。检方表示,嫌犯"不仅仅是完成了整个性侵过程",还涉嫌“攻击受害人的颈部”。案件发生后,受害人虽然只受轻伤,"但是心理上受到了重大打击"。此外,受害人还遭到了抢劫。
据报道,破案的关键线索提供者也系一名中国男子,即27岁中国女留学生的男友。事发后数日,他在案发地点附近,突然发现了一名同女友所描述外貌特征极像的男子。他于是近距离拍下了一张照片,并把照片提供给警方。警方随即在附近的难民收容站展开排查,最后在收容站工作人员以及其他难民的指认下,于5日上午找到了一名嫌疑人。这名嫌疑人拒不承认作案,但是DNA比对结果“99.9%能肯定此人就是作案者”。
警方称,这名31岁的伊拉克男子于2015年12月来到德国,目前的身份为避难申请者。被捕前居住在大学区附近的一座难民收容站内,距离两处案发地的直线距离“都为1.5公里左右”。而且嫌犯并非只身来德,他的妻子以及两名子女目前也生活在这里。检察官则表示,检方将继续调查这起案件,预计最终会以谋杀未遂、强奸、故意伤害、抢劫罪对这名伊拉克男子提起公诉。
我国有管辖权吗
管辖权是指国家对其领土内的一切人、物和所发生的事件,以及对在其领域外的本国人行使管辖的权利。一般来说,管辖权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属人管辖权。这是指各国对具有本国国籍的公民实行管辖的权利。
2、属地管辖权。这是指国家对领域内的一切人(除享有外交豁免者外)、物和发生的事件具有的管辖权。
3、保护性管辖权。这是指国家对于外国人在该国领域外侵害该国的国家和公民的重大利益的犯罪行为有权行使管辖。
4、普遍性管辖权。根据国际法,国家对于国际犯罪,无论犯罪人的国籍如何,也无论他在何处犯罪均有权实行管辖。
结合本案,我国公民在德国收到伊拉克公民不法行为的侵害,我国可根据保护性管辖原则进行管辖。但应注意一个问题:保护性管辖适用的范围一般是世界各国法律中公认的犯罪行为,对这类管辖权一般在各国法律中都加以规定。
我国《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在实践中,除了少数的罪犯进入受害国境内被逮捕而被管辖的情况外,多数是需要通过引渡罪犯来完成受害国的管辖权。几乎所有的国家对外国人在外国犯有危害其主权与安全的罪行都行使刑事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