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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公安局召开校园安全法制宣讲团成立大会并成功举行示范宣讲

2018年8月19日  周口律师   http://www.nntwhlbh.com/
6月6日上午,南宁市公安局在市局一区三楼会议室召开校园安全法制宣讲团成立大会,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王义、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李挺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该局各分局、相关支队的领导以及市公安局校园安全法制宣讲团的成员共一百多人参加了成立大会。成立大会由市公安局法制支队黄勤民支队长主持。
大会首先由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李挺讲话,李挺副书记对市公安局领导以及相关部门认真筹划部署成立宣讲团,用实际行动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表示感谢,认为校园安全法制宣讲活动将成为南宁市学校安全教育的创新点和亮点,将显现出南宁市作为首府城市实践“警校通力协作、共保校园平安”的示范表率效应,并代表市教育局表示将全力支持和配合校园安全法制宣讲团开展各项工作。
随后,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王义做重要指示,他指出:市公安局与南宁市的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正在构建包括法制安全意识教育防护网的五个校园安全“防护网”,校园安全法制宣讲团是其中的一个重要举措。对未成年人开展法制教育既是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也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职责,责任重大、任务繁重;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公安局已将校园安全法制宣讲团与绩效挂钩,将根据各单位具体的开展情况进行相应的考评。支队、分局一级的领导会后要立即组织本单位的宣讲团,宣讲范围要百分百覆盖本辖区的所有学校。宣讲团成员既要承担宣讲任务,也要培训本单位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要让每一位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能讲、会讲、讲得好,能把知识点讲深、讲透。还可以把宣讲工作与市局的“一村一警”等其他警务机制结合起来。二要因地制宜、因材施教,要在市局编撰的《南宁市幼儿园、中小学公安法制副校长法制安全防范教材》基础上,结合宣讲人员自身的工作实际、宣讲对象的年龄、接受能力等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宣讲。三要创新形式,以大家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讲:未成年人普遍具有活泼好动、求知欲强、精力旺盛、好奇心重等特点,要改变读讲义、靠书本灌输这种枯燥乏味的宣讲教育方式,多采用互动的形式,让未成年人参与到宣讲中来,让他们在学习和娱乐中接受知识点并能融会贯通学以致用。
成立大会后,王义副局长等领导与与会人员一同前往自治区第二幼儿园、南宁市东葛路小学观看市公安局校园安全法制宣讲团示范教员的示范宣讲。在示范宣讲课上,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办公室副主任张艺婧、市公安局巡警支队110警务大队副大队长陆朝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吴舜等教员精湛的语言和精彩的表演吸引了同学们,同学们纷纷举手争着发言,踊跃参与互动,气氛非常活跃。
示范宣讲之后,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王义以及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李挺分别作点评。李挺副书记非常认可示范宣讲的过程和效果,认为很成功,教员们做了很充分的授课准备,也充分把安全知识融进了课堂教学,符合教学要求,课堂非常有逻辑性,讲解非常清楚,充分调动了孩子们的积极性。王义副局长也高度评价了示范宣讲,对教员们有针对性地准备宣讲给予充分肯定,认为通过这种情景式的互动根植安全教育,效果非常明显。王义副局长要求一同观看示范宣讲的相关支队、分局的领导和民警要参照市局的示范宣讲,结合自己的实际把教材的内容传授给孩子们。一定要做到百分百全覆盖。今后还应该把初中、高中的学生作为重点对象来开展宣讲,更要精心备课、应该更全面、更认真。
开展法制安全教育宣讲既是教学,也是公安机关履行教育未成年人的职责,市公安局要在制度上、绩效考评上将这项工作列为重点,要走在全区的前列,成为全区的亮点。

文章来源: 周口律师
律师: 李鉴春 [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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