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781271663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罪名分析
文章列表

侵占罪主观方面

2016年4月15日  周口律师   http://www.nntwhlbh.com/
  侵占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侵占罪。构成侵占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有故意而无非法占有之目的,如故意毁坏所代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或者要求他人偿付因代管等支出的费用而迟延交还的或者因不小心毁坏或丢失的等,就不能以侵占罪论处
推荐阅读:
侵占罪的特点
侵占罪的认定

文章来源: 周口律师
律师: 李鉴春 [周口]
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781271663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nntwhlbh.com/art/view.asp?id=847197293028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数罪并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不同法律条件下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规则有哪些
  • 2.关于组织妇女卖淫罪如何量刑的法律依据 共同犯罪主观条件
  • 3.减刑适用中的数罪并罚问题有哪些 非法拘禁罪的一罪与数罪有哪些情况,存在数罪的情况吗
  • 4.被人侵犯肖像权怎么办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金额是多少
  • 5.报假警涉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周口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781271663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