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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定性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 信用卡透支不还涉嫌犯罪吗

2023年2月23日  周口律师   http://www.nntwhlbh.com/

 李鉴春,周口律师,现执业于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如何定性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

  核心内容:在关于盗窃罪中,盗窃信用卡并且使用,那么这个行为是如何进行定性的呢主要的定性条件与及要求具有哪些详细规定这个定性的详情具有怎么样的一个特点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所谓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包括行为人盗窃信用卡后自己使用该信用卡的,也包括行为人盗窃信用卡后交给同伙或朋友使用该信用卡的。对于前一种情况的定性,在过去的司法实践中存在分歧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信用卡是有价值意义的支付凭证,凭此卡可以获取财物或消费服务,盗窃信用卡就构成盗窃罪。行为人假冒持卡人的签名使用信用卡的行为是盗窃行为的继续,是实现盗窃犯罪目的所采取的手段,因此只能认定为盗窃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盗窃信用卡并不意味着占有了财物,财物所有权的转移主要是通过行为人用假冒方式来实现的,因而应该定诈骗罪。第三种意见认为盗窃信用卡的行为是本罪行为,而非法使用行为是为盗窃目的服务的,是结果行为,因此是盗窃罪和诈骗罪的牵连,按照从一重处断的原则,一般以盗窃罪论处。针对上述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就王平盗窃信用卡骗取物品如何定性问题的请示的答复"中指出:被告人盗窃信用卡后,又仿冒卡主签名进行购物、消费的行为,是将信用卡本身包含的不确定价值转化为具体财物的过程,是盗窃犯罪的继续,因此不另定诈骗罪,应以盗窃一罪定性。


  修订后的刑法采纳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在刑法第196条第3款对这一情况的定性作了明确规定,即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刑法第264条关于盗窃罪的规定定罪处刑。关于数额的计算,不应该根据窃得的信用卡上的存款数额和信用数额来认定,应该以行为人实际的消费数额或者获利数额为依据。因为信用卡上表明是合法持卡人的存款余额和信用数额,行为人在窃得信用卡后,没有非法使用之前,只是获得了非法获利的机会,而未实际获得上述款项。换言之,合法持卡人的经济利益尚未受到实际侵害。所以,信用卡上表明的、而行为人实际未得到的存款数额和信用数额,不能计算为盗窃数额。对于后一种情况,如果使用者与盗窃者之间有通谋的应以盗窃罪的共犯论处;如果使用者与盗窃者之间没有通谋,使用者不知道所使用的信用卡是盗窃来的而予以使用的,对使用者则不应以盗窃罪的共犯论处,而应根据使用的具体情况和情节,依法处理。


  例如,使用者不知道信用卡是盗窃来的,但知道该信用卡不是盗窃者本人的仍冒用持卡人的名义使用该信用卡,可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关于盗窃无效信用卡问题。无效信用卡是指伪造的、废弃的、止付的信用卡等。单纯盗窃无效信用卡的,不构成犯罪。但是,盗窃这种信用卡后又使用或出售的不能构成盗窃罪,而应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






信用卡透支不还涉嫌犯罪吗

  很多人好奇信用卡透支还不上或者不还款会怎么样会不会涉嫌犯罪涉嫌犯罪的话会受到什么惩罚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能警示大家,因为不合理使用信用卡很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一起来了解下吧。




  使用信用卡已经是我们很多人的习惯了,我们应该合理使用信用卡,如果使用了信用卡不按时还款就可能会涉嫌信用卡诈骗罪,那么要是债务人无力偿还信用卡坐牢后还需要还款吗接下来由的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被判刑后还是要偿还的,刑罚不能减免民事。该还的钱还是要还。即使被判死刑,也会变卖其遗留财产偿还生前债务。


  我国刑法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的几种情形中将恶意透支列入其中。


  何谓恶意透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具体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者明知无力偿还,透支数额超过信用卡准许透支的数额较大,逃避追查,或者自收到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3个月内仍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也就是说当你透支金额超过1万元就构成犯罪了。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行为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


  量刑: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上就是收集整理的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更多的法律信息,欢迎大家来到查阅。




文章来源: 周口律师
律师: 李鉴春 [周口]
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781271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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