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踢门入室行窃被抓
张彬先与方建新、陈小利、李显良都为85年左右出生。2006年被告人张彬与他人在福建省实施盗窃作案11次,窃得财物价值人民币2。3万余元。
2008年7月29日,张彬先与方建新、陈小利、李显良租了一辆轿车后来到金华市城郊农村,采用直接踢门的方式入室盗窃,盗得现金人民币共计2。1万元。8月,张彬、方建新、陈小利三人又以同样的方式窃得财物共计4万多元。后陈小利协助公安机关在义乌市某宾馆内抓获被告人方建新。
有立功表现能否从轻处罚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彬、方建新、陈小利、李显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系共同犯罪。鉴于四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同时,被告人陈小利到案后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同案犯,具有立功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张彬先与方建新、陈小利、李显良犯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到六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到1000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