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寻子心切闯红灯肇事
2011年12月13日晚9点左右,被告人王某在浙江省海盐县某KTV与朋友一起唱歌的时候接到自己12岁儿子失踪的电话,因为王某早年丧妻,一直未再娶,所以王某甚是焦急。王某开车回家途中,恰好遇见红灯,王某寻子心切,便闯了红灯,结果没想到被害人张某骑着摩托车从左边突然开来,被告人王某紧急刹车后还是与被害人张某相撞。被告人王某一心往家赶,肇事后并没有下车,回到家里发现儿子已在家里睡着了。事后,被告人王某立即打车赶回肇事现场,发现地上有一大滩血迹,于是打电话给好友被告人朱某,朱某到被害人张某所在医院打听到,张某腿伤较重,后右足要截肢,但没有生命危险,故被告人朱某决定报答被告人王某曾经对自己的恩德,替王某顶罪。二人合意之后,整理好了应答思路,随后被告人朱某去交警队主动投案。但在侦查讯问时,露出马脚的被告人朱某交代了实情。
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某、被告人朱某提起公诉。
交通肇事罪如何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案发后,被告人朱某有坦白情节,被告人王某能自我认罪,并对被害人张某所受经济损失做了足额赔偿和补偿,且二人均有较好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予以从轻判罚。
故法院依法以包庇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