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华硕售后骗电脑
2009年4月至5月间,被告人赵明与被告人王晓明、张新佳等三人,冒充北京祥龙冠宇国际科技有限公司售后服务人员,在北京昌平区一带以销售的华硕牌笔记本电脑存在质量问题需要退换维修为由,先后骗取郭某等人8台电脑。
诈骗罪怎样处罚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明、王晓明、张新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产,数额较大,均已构成诈骗罪。鉴于三被告人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积极退赃并积极缴纳罚金,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同时,被告人赵明系初犯,也酌情予以考虑处罚。
2009年10月26日,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赵明有期徒刑一年,罚金1千元;被告人王晓明有期徒刑一年、罚金1千元;被告人张新佳有期徒刑一年,罚金1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