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成瘾“愁”毒资 男子两次窜到酒店盗石龟变卖被判刑
2014年8月7日 周口律师 http://www.nntwhlbh.com/
身染毒瘾的肖洲为筹毒资,竟想出了盗窃酒店石龟“换”钱吸毒的办法。近日,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这个大胆窃贼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被告人肖洲于2012年9月16日21时、20日21时许两次到浦北县浦北某大酒店二楼厨房海鲜区,趁无人看管之机窃取了四只石龟,之后被告人肖洲将其中的两只石龟卖给刘强保,换取毒品海洛因吸食,其余两只石龟肖洲拿回家饲养。案发后,公安机关已将其中被盗的三只石龟追缴发还给浦北某大酒店。经鉴定,被盗石龟的价值人民币104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肖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为人民币104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肖洲为吸毒而盗窃,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肖洲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部分赃物已被追缴,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以上当事人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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