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应该如何认定
刚刑满释放未满两月的25岁男青年张某,于2012年10月15日凌晨,用黑色塑料袋套在头上,来到一宾馆内实施抢劫,并持水果刀对女店员实施威胁,张某匆忙从宾馆收银台抽屉里抓了一把钱后离去,被其抢走的钱款一共八元钱。案发后,张某归案。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持刀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而他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犯,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最终,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