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781271663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职务犯罪资讯
文章列表

单位犯罪的主观要件

2015年5月18日  周口律师   http://www.nntwhlbh.com/
  单位犯罪并非严格责任犯罪,而是与自然人一样,要求具有故意与过失,在有的情况下,还要求特定的目的。例如,单位成立票据诈骗罪,要求具有票据诈骗的故意与非法占有目的,否则不成立票据诈骗罪。
  就故意、过失内容本身而言,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没有区别。刑法总则关于故意、过失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单位犯罪。但是,认定单位犯罪的故意,要求单位的决策机构按照单位的决策程序作出了故意犯罪的决定,如单位决策机构研究决定实施走私犯罪,并具有走私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的,就具备了单位犯罪的故意。认定单位犯罪的过失,也要求构成过失犯罪的行为本身,是由单位的决策机构按照单位的决策程序作出的。这并不意味着决策机构作出了过失犯罪的决定,而是指决策机构决定了构成过失犯罪的行为本身。例如,刑法第137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只有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决策机构按照单位的决策程序作出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决定,并造成了相应的结果,才能认定为单位的犯罪过失。


文章来源: 周口律师
律师: 李鉴春 [周口]
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781271663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nntwhlbh.com/art/view.asp?id=818339510314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如何定性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 信用卡透支不还涉嫌犯罪吗
  • 2.治安盗窃罪量刑标准有哪些规定 团伙盗窃罪量刑标准中主从犯的规定
  • 3.盗窃罪退赃怎么处理 盗窃五千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 4.寻衅滋事罪的概念特征 寻衅滋事罪判刑标准
  • 5.单位行贿罪的处罚
  •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周口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781271663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