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组织为垄断物流市场暴力打压他人
王某某、张某某等人注册成立了一物流公司,为垄断其地区的物流市场,王某某等人纠集包括被告人陈某某在内的十多人形成一个犯罪组织,对与其存在竞争的公司、人员等实施暴力。从2007年以来,持斧头、砍刀等作案工具多次作案,致使他人财物等遭受损失。
如何数罪并罚
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某、张某某为打压与自身公司有物流业务竞争关系的其他物流公司,以达到扩大自身公司的业务,进而垄断固始县至合肥市物流线路的目的,笼络被告人陈某某等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破坏生产经营,情节严重,构成黑社会性质犯罪。被告人陈某某作为积极参加者,其行为构成参加黑社会组织罪、破坏生产经营罪。鉴于被告人陈某某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较小,可以从轻处罚。
2011年11月14日,法院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对被告人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