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781271663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经济犯罪案例
文章列表

雇用他人维持施工秩序引发刑事案件应引起重视

2018年5月10日  周口律师   http://www.nntwhlbh.com/
近期,房山区检察院受理了两起因施工方雇用他人维持施工秩序,而导致被雇用人员与他人发生冲突的刑事案件,该类案件虽然数量较少,但涉案人员多,容易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扰乱社会秩序,应引起重视。
一、案件特点
一是涉案人员多。房山区检察院受理的两起案件中,李某某等7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中,施工方雇用的维持秩序人员约为20余人;张某某等3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件中,施工方雇用的维持秩序人员多达50余人。
二是被雇用人员多无固定职业。房山区检察院受理的两起案件中,被雇用人员多为社会闲散人员或者不正规保安公司临时雇用的保安。在李某某等7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中,涉案的20余人均为无正当职业的社会闲散人员;在张某某等3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中,施工方从一所谓的“保安公司”雇用了50名保安,但经调查,该保安公司没有正式的办公地点、营业执照等,涉案保安均是临时招聘而来的。
三是施工方与村民存在矛盾。房山区检察院受理的两起案件中,一起案件是因当地村民认为施工方的施工行为将自己房屋震裂,要求赔偿,与施工方协商未果后,村民阻挠施工,双方发生矛盾。另一起案件是因为施工方就占地赔偿问题与村民发生分歧,双方多次调解未达成一致。
二、暴露出的问题
一是涉案各方法律意识淡薄。在此类案件中,村民认为阻工行为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施工方则认为花钱雇用大量人员采取暴力行为“反阻工”是在维持施工秩序,被雇用者认为是在为雇主工作。当刑事案件发生后,村民认为自己利益受损,施工方也认为己方合法利益未得到保护,被雇用者则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正当的工作范畴。因此,涉案方都认为自己的行为没有问题,更不会触犯法律。
二是容易引发群体访事件。由于此类案件中,村民与施工方积怨已久,村民认为施工方没有满足自己的利益要求,自己成为施工行为的受害者;而在案件发生后,村民因与施工方雇用的人员发生冲突,又成为刑事案件的受害者。村民在认为自己受到双重伤害的情况下,会将所有诉求实现的希望寄托于司法机关,这就导致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村民的情绪较为激动,有不理智的行为,从而引发村民的集体上访。如,在李某某等7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中,在案件尚未移送到检察院之前已有多名村民集体到公安机关讨说法,公安机关报送案件的同时,及时将这一情况告知检察机关。房山区检察院在办理案件的同时,也联合控申部门做好预警。
三是社会矛盾化解困难。在此类案件中,村民和施工方均没有采取合法手段维护自身利益。村民采取阻工的方式,施工方则是雇用他人,采取暴力手段进行“反阻工”。双方不理智的对抗行为使矛盾进一步激化。如,在张某某等3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中,承办人在办理案件的同时,就民事赔偿问题询问施工方和被害村民的意见,施工方认为自己的利益受损,拒不赔偿,而被害村民则将被打后的民事赔偿与案发前向施工方要求的经济利益捆绑一起提出赔偿,双方均不认同对方的意见,导致案件调解难度较大。
三、对策建议
一是加强法制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大对农村地区、外来务工人员、流动人口的法律宣传。二是提升基层组织化解矛盾的能力,避免当事人以简单、粗暴的方式解决问题。三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打击与教育相结合。

文章来源: 周口律师
律师: 李鉴春 [周口]
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781271663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nntwhlbh.com/art/view.asp?id=913911054480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西乡塘区:探索媒企合作 新模式新机制
  • 2.结伙盗窃稀有金属,抢劫罪的量刑标准
  • 3.寻子心切闯红灯肇事,交通肇事罪如何处罚?
  • 4.职务侵占辩护词
  • 5.警察抓小偷受伤只能提起民事诉讼
  •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周口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781271663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